索 引 号 fz08116-0800-2011-00016 文号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11-10-25
标题 闽侯县运输管理所_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国务院2004年第406号令)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交通部2008年9号令).6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原件1份) (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1 、受理:申请人到县运输管理所运政大厅领取或从交通部网站下载并填写《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递交申请材料。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相关工作人员2个工作日内到现场进行核查。3 、审核:审核人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审批人审批。4 、审批:审批人在1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每套25元, 《道路运输证》工本费每本5元.
索 引 号 fz08116-0800-2011-00016
文号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11-10-25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闽侯县运输管理所_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内容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国务院2004年第406号令)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交通部2008年9号令).6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原件1份) (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1 、受理:申请人到县运输管理所运政大厅领取或从交通部网站下载并填写《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递交申请材料。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相关工作人员2个工作日内到现场进行核查。3 、审核:审核人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审批人审批。4 、审批:审批人在1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每套25元, 《道路运输证》工本费每本5元.

闽侯县运输管理所_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发布时间:2016-05-21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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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闽侯县运输管理所 联系电话 22982127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2004年第406号令)、《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部2008年9号令)
审批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申请材料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原件1份);
2、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3、负责人、办理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4、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或拟购置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购置时间等内容(原件1份);
5、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原件1份)(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内容要规范、齐全,措施要有力)。
审批程序 1、受理:申请人到县运输管理所运政大厅领取或从交通部网站下载并填写《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递交申请材料。受理人当即对申请材料进行核查,材料不齐全的出具《缺件通知单》,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承诺单》,并转交初审人进行初审;
2、初审:初审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对受理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相关工作人员2个工作日内到现场进行核查;
3、审核:审核人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审批人审批;
4、审批:审批人在1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5、办结:1个工作日内出具决定书;对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证,资料归档。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每套25元,《道路运输证》工本费每本5元
收费依据 闽财综[2005]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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