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8116-3000-2025-00020 文号 侯交审批〔2025〕18号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25-07-15
标题 闽侯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十八重溪配套溪西大桥重建项目两阶段初步设计文件审查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闽侯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十八重溪配套溪西大桥重建项目两阶段初步设计文件审查的批复
索 引 号 FZ08116-3000-2025-00020
文号 侯交审批〔2025〕18号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25-07-15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闽侯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十八重溪配套溪西大桥重建项目两阶段初步设计文件审查的批复
内容概述 闽侯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十八重溪配套溪西大桥重建项目两阶段初步设计文件审查的批复

闽侯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十八重溪配套溪西大桥重建项目两阶段初步设计文件审查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7-15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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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首邑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十八重溪配套溪西大桥重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查的函》(侯交建便函〔2025〕233号)收悉。十八重溪配套溪西大桥重建项目由迅捷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文件经业主单位委托黄文金、许圣妹、徐品瑞三位专家审查通过,设计单位根据专家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等规范标准修订完成。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

原道路等级等外路,路基宽4.5米,路面结构为水泥砼路面, 原桥为板桥+石拱桥,第一孔板桥净跨径6m,第二孔板桥净跨径7m, 第三孔石拱桥净跨径8m,第四孔石拱桥净跨径21.5m,桥梁总长约 61m。桥梁宽度组成为0.25m 栏杆+4m行车道+0.25m 栏杆。现已评定为五类危桥,拟按原桥位拆除重建。拟建新桥跨越十八重溪,西端连接小洞村,东端连接溪西村,中心桩号为K0+053.3,上部结构采用1x60m下承式无推力钢管混凝土系杆拱;下部结构桥台采用 U 台配扩大基础、桩基础。单幅布置,桥梁全长70.6米,桥面设计净宽6.5米。起点台后衔接2x3.5m箱涵、终点台后衔接3x3.5m箱涵以跨过水利岸线满足行洪需求。 

二、技术标准

原则同意全线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双向两车道,路基宽度6.5米,设计荷载为公路-II级,设计洪水频率:大桥、涵洞:1/50;路基:1/25,其他技术标准按照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三、桥梁、涵洞工程

新建溪西大桥设计总长70.6米,桥梁中心桩号为K0+046,上部结构采用1x60m下承式无推力钢管混凝土系杆拱;下部结构桥台采用U台配扩大基础、桩基础。单幅布置,桥面设计净宽7.1米。

新建2道钢筋砼箱涵,全长24.2米

四、路基、路面工程

本项目全线采用双向两车道,路基宽度为 6.5m(土路肩硬化(0.25m)+行车道(2×3m)+土路肩硬化(0.25m))

路面结构采用20cm 厚水泥砼面层+15cm 厚 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五、概算

本项目初步设计总概算1233.5945万元,其中建安费1054.5628万元。根据《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十八重溪配套溪西大桥重建项目会审纪要》(侯政办项〔2025〕78号)文件,项目所需资金由项目业主多渠道筹措。

六、工期

本项目工期按12个月控制。

七、其他

在下阶段设计应继续落实生态与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措施,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切实做好项目优化设计。同时抓紧按照本批复要求组织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认真把好设计质量关,保质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尽快形成投资效益。

下阶段设计应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交建〔2017〕81号)规定开展安全性评价,并进一步完善交通工程设计,确保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以保障行车安全。

旧桥拆除时,需提前制定方案,安排好施工计划。要做好现场管制、 围挡, 按自上而下顺序拆除, 严禁交叉作业, 依序推进。拆除后及时清运垃圾、清理道路。

此复。

 

闽侯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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