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8911-1700-2015-00013 文号 白政〔2015〕261号
发布机构 白沙镇 生成日期 2015-09-01
标题 白沙镇2015年生育关怀助学活动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索 引 号 FZ08911-1700-2015-00013
文号 白政〔2015〕261号
发布机构 白沙镇
生成日期 2015-09-01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白沙镇2015年生育关怀助学活动的通知
内容概述

白沙镇2015年生育关怀助学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0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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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

我镇已连续四年在全镇开展“生育关怀——爱心助学”帮助困难计生户学生圆大学梦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广泛好评。为使生育关怀活动更好地适应当前社会新形势,更加贴近计生家庭实际,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

一、对象条件

(一)学生父母计生管理属地为白沙镇且无违反《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生育子女;

(二)学生本人户籍地在闽侯县并于2015年高中毕业录取本二以上院校。

二、助学方式

(一)奖励优秀生

对考上“985”院校的所有计生户子女给予奖励金每人5000元,审核后上报县计生协受奖。

    (二)资助特困生

    对计生特殊(低保或伤残)家庭和因遭受意外或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达到低保边缘的计生家庭子女给予助学金每人5000元,审核后上报县计生协受奖;

(三)关爱其他困难计生户子女

对有其他困难的计生户子女由本乡镇生育关怀资金中统筹安排解决,标准本为2000元;本二为1000元。一定要做到关怀全覆盖,决不能让一个计生户子女因困难而失去上大学深造的机会。

三、相关要求

(一)各村(居)计生协会要提前对今年助学活动进行宣传,做好受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和资格审核工作。

(二)凡符合条件的助学对象需提交以下材料:

1、闽侯县计划生育协会“生育关怀—爱心助学”申报审批表(一式两份)

2、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3、学生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各村(居)开具的计生证明

5、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三)计生办、计生协会要对申请对象提供的原件材料进行核实,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对象取消助学资格。

(四)请各村(居)计生协会于8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上报镇计生协会。(联系人:沈连荣 电话:0591--22919993   )    


                                          白沙镇计划生育协会

                                            201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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