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8903-2500-2022-00039 文号 祥政〔2022〕292号
发布机构 祥谦镇 生成日期 2022-11-24
标题 祥谦镇人民政府关于“五子登科”细化文物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各村(社区) :为促进我镇文物保护工作落细落实,取得实效,现将《祥谦镇关于“五子登科”细化文物保护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做好文物保护工作,为保障文物安全稳定打下良好基础。一、加强培训, “醒脑子”为积极推进不可移动文物及历史建筑安全保护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对不移动文物及历史建筑安全工作的领导,我镇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研究文物保护工作,成立不可移动文物及历史建筑保护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索 引 号 FZ08903-2500-2022-00039
文号 祥政〔2022〕292号
发布机构 祥谦镇
生成日期 2022-11-24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祥谦镇人民政府关于“五子登科”细化文物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各村(社区) :为促进我镇文物保护工作落细落实,取得实效,现将《祥谦镇关于“五子登科”细化文物保护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做好文物保护工作,为保障文物安全稳定打下良好基础。一、加强培训, “醒脑子”为积极推进不可移动文物及历史建筑安全保护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对不移动文物及历史建筑安全工作的领导,我镇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研究文物保护工作,成立不可移动文物及历史建筑保护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祥谦镇人民政府关于“五子登科”细化文物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9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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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

为促进我镇文物保护工作落细落实,取得实效,现将《祥谦镇关于“五子登科”细化文物保护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做好文物保护工作,为保障文物安全稳定打下良好基础。

一、加强培训,“醒脑子”

为积极推进不可移动文物及历史建筑安全保护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对不移动文物及历史建筑安全工作的领导,我镇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研究文物保护工作,成立不可移动文物及历史建筑保护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一月一培训工作。对镇村干部及相关产权人、管理人进行文物保护培训,重点宣讲《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汇编》等。同时,为加强对文物保护点的认知,我镇对有关的39个文物保护点进行相关信息整合,制作成册不定期在各村居开展宣传进行宣传活动。

二、明确职责,“强班子”

全镇39处文物点,各村居应积极配合并落实闽侯县不可移动文物“三级责任制”,对于各处木构文物点的“三级责任制”公示牌及时对有发生发动的责任人信息进行更改。明确乡、村、点“三级责任人”,点上明确村级文物保护专员及历史建筑日常巡查员,负责每日开展文物保护点及历史建筑巡查工作,落实文保点及历史建筑巡查、记录、拍照存档,要深入挖掘文物“背后的故事”,深入挖掘属地未登记文物。实行台账式管理,做到一处一台账,确保措施到位。

三、排查整治,“开方子” 

各村居要协同配合县文旅局和镇文物保护专员以县、镇、村的形式,共同对我镇文物点进行巡查,向巡查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文物保护点提出整改意见,针对相关的文物点进行“对症下药”,督促各村落实整改到位。同时,为保证我镇文物点能够得到实时保护,经研究后制定每周两报的工作方案,认真部署各文物点日常管理负责人进行巡查工作,将每次巡查情况报送至我镇,由我镇工作人员进行整合汇总后,向县里汇报文物点情况,及时排查不移动文物及历史建筑安全隐患。我镇坚持以防为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决杜绝不移动文物及历史建筑保护事故发生。

四、落实“五防”,“重院子”

1.防火。做到:(1)严禁明火入内;(2)各木构文物点参照“每个独立空间配备一个4公斤干粉灭火器,屋檐下每25平方米至少配备一个灭火器”的标准,配齐配足辖区内木构文物点灭火器。(3)镇里下拨电路改造专项经费,将电线进行金属套管,各村居文物点保护专员定时巡查,防止村民私拉电线行为。

2.防水。做到:(1)疏通天井排水口;(2)低洼地带周围开挖排水沟;(3)查找屋面漏水点,进行补椽加瓦整改。

3.防盗。由村居文物点保护专员负责落实木构文物建筑点的监控安装,各村负责人员进行定期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发现失窃现象立即报警。

4.防虫害。县文体旅游局统一对全县木构文物的虫害进行治理。各村要积极引导住户配合县文体旅游局开展的虫害治理巡检工作,监督防治工程实施到位。

5.防损坏。各木构文物点保护专员要定时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需对木构文物结构墙体、梁架、屋面等关键部位损坏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开展日常保养维护;对损毁严重的,由村向镇一级进行书面说明,并经过实地查看后,上报至县文体旅游局,由县文体旅局组织专家现场勘查,制定个性化保护、修复方案,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五、强化保障,“拨银子”

文物保护活化利用工作,资金投入是重要保障。要坚持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向上级单位争取文物保护经费;要积极争取民间力量,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人士捐赠善款。要加强经费绩效管理和监督审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切实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群众受益”的文物保护活化利用管理格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深入挖掘和系统阐发文物蕴含的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作出更大贡献。

特此通知

 

 

                          祥谦镇人民政府

               202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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