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08903-2500-2024-00009 | 文号 | 祥政〔2024〕106号 |
发布机构 | 祥谦镇 | 生成日期 | 2024-05-16 |
标题 | 祥谦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祥谦镇2024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各村(居) 、镇直有关部门:根据《闽侯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闽侯县2024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侯分.各村居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方案,编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手册,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垃圾分类。根据《闽侯县2024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方案》督查考评工作要求,由镇垃分办牵头成立督查考评组,对各村居、各有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具体方案如下:一、考评方式。行政村未每月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缺一次扣1分。 |
索 引 号 | FZ08903-2500-2024-00009 | ||
文号 | 祥政〔2024〕106号 | ||
发布机构 | 祥谦镇 | ||
生成日期 | 2024-05-16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祥谦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祥谦镇2024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各村(居) 、镇直有关部门:根据《闽侯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闽侯县2024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侯分.各村居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方案,编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手册,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垃圾分类。根据《闽侯县2024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方案》督查考评工作要求,由镇垃分办牵头成立督查考评组,对各村居、各有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具体方案如下:一、考评方式。行政村未每月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缺一次扣1分。 |
根据《闽侯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闽侯县2024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侯分(2024)8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祥谦镇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治理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祥谦镇2024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方案
祥谦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6日
祥谦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2024年5月16日印发 |
祥谦镇2024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统筹城乡环卫市场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发展,继续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提升行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升常态化机制建设
以“护河爱水、清洁家园”暨爱国卫生运动督导行动为抓手,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省(市)级垃圾分类示范乡镇建设,持续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各村居需结合实际情况,每半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辖区内所有村道的整村清洁行动,特别“镇村主干道”沿线等农村重点区域的环卫分类保洁运输处置工作。
二、完善分类基础设施设备建设与提升改造
(一)分类投放设施配置。
1.二分类桶的配置。各村居继续完善公共机构单位二分类桶配置,按区域功能使用要求合理搭配,确保分类标致标识规范正确。分类桶置于办公室内使用,撤销楼道、走廊、大堂等室外场所垃圾桶。
2.分类收集点配置。各村居公共机构均应设置不少于1处四分类收集点(垃圾分类屋、亭),用于定时定点分类收集各办公室分出的各类垃圾,并指定专人管理,登记台账,桶边督导。
三、健全体制机制建设
(一)健全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各村居制定资金保障制度,建立健全财政资金投入为主、村民适当缴费、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必需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同时,应建立环卫工人工资保障机制,设立环卫工人工资专户。
(二)夯实付费服务长效工作机制。继续通过“村民缴交、政府奖励、社会捐赠”多渠道筹措资金,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付费服务长效机制,动员群众共管环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多措并举促进村民垃圾处理费收缴,提高村民垃圾处理费收缴率。2024年全镇涉农生活垃圾处理费缴交率达100%,10月底前完成收缴任务。
(三)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鼓励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建立“共管、共用、共享”的融合机制。规范农村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大件垃圾收运、处置处理工作。
(四)建全垃圾分类积分兑换机制。继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积分兑换奖励机制,各村居涉农地区可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行动,因地制宜设立垃圾分类积分兑换超市,通过开展积分交换的方式,进一步激发群众主体作用,逐步实现村民从“要我分”向“我要分”转变。
(五)强化“门前三包”责任制。进一步加强“门前三包”管理和宣传工作,激励村民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村民主人翁意识和监督意识,村委会要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等方式将垃圾分类纳入“门前三包”责任制范畴。示范乡镇和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智能化“门前三包”责任牌,建立一户一码,优化管理模式。
四、强化党建引领
党政主要领导为“一线总指挥”,村支书为第一责任人,基层党组织要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落实。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引领,以村民自治组织为纽带,围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建立村民全过程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基层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五、强化宣传引导
各村居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方案,编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手册,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垃圾分类。加强日常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报道力度,通过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全覆盖的持续宣传,让垃圾分类真正入脑入心、入门入户,做到进村庄(社区),推动垃圾分类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六、提升管理水平
(一)狠抓“桶位优化”。各村居涉农地区根据垃圾分类推进情况逐步做好路边撤桶并点工作。已落实垃圾分类机制的涉农地区全面做好路边撤桶并点(屋、亭),每户按国标规范配置二分类桶,加强农户户桶管护,提高户桶使用率,户桶建议放户内使用,如确需放置户外应统一固定摆放,确保整齐干净美观。
(二)抓好农户源头减量及厨余垃圾收运处置。各村居涉农地区结合本地实际,建立操作简单、方便易学,管控有效的农户分类机制。加强管理解决农户愿分、会分、准确分的问题,落实好源头分类减量。强化厨余垃圾收运工作,因地制宜多措并举促进厨余垃圾应收尽收,台账数据齐全,提高厨余垃圾日收运量和收运覆盖率及厨余设施设备的使用率。
(三)强化公共机构(场所)落实分类工作机制。行政村辖区的公共机构(场所)制定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建立年度工作计划和稳定持续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强化督查考评和奖惩追责,规范垃圾分类基础台账。各村居村委大院应严格落实“四分四定”工作机制(“四定”即定时投放、定点收集、定人管理、定位监控),辖区其他公共机构(场所)应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全面落实楼道撤桶工作。
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镇直部门要监督运营企业抓好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一是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与应急安全演练,各运营维护企业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一线作业人员必须全部进行安全教育和规范的操作培训。新上岗的人员必须跟班作业,经实操考核通过并记录在案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二是定期排查安全隐患,排查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设备、作业车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跟踪落实整改到位,并形成台账记录备查。三是加强厂(场)站管理,严格落实封闭化规定,无关人员车辆禁止进入,出入人员要做好登记。
(二)落实环保达标生产管理。规范安全环保作业行为,环卫基础设施的生产作业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杜绝滴撒漏、环卫设施不达标排放等污染环境的行为。转运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及清洗车辆、设备的生产污水经预处理后达标方可接入临近市政污水管网或经环保验收合规的集污池,定期抽吸运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八、强化督查考核
(一)完善考评机制。夯实三级督查考评和督促问责机制,强化属地责任,突出问题曝光和投诉处理机制,对落实工作不力,多次发现问题的地区,采取通报、曝光、约谈等措施。
(二)落实整改责任。各村居对市、县级及以上各项督查、督导等检查中存在问题要采取行之有效措施进行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务求整改实效,确保各个问题有着落、件件整改见实效。
(三)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村(居)日常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各村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纳入镇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附件:1.《2024年祥谦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祥谦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规定》
3.《祥谦镇2024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机制行政村名单》
4.《祥谦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绩效考评细则》
附件1
2024年祥谦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垃圾分类工作,提升我镇城乡环境颜值,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有序顺利开展,特成立祥谦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池财俊(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林勇登(党员委员、武装部长)
副 组 长:张榕政(党委副书记)
黄纪建(纪委书记)
叶 海(党委委员、副镇长)
陈道淞(政法委员、副镇长)
林 涵(党委组织委员)
陈杰彬(党委宣传委员)
林作龙(副镇长)
连银珠(副镇长)
吴永春(司法所所长)
蔡坤光(二级主任科员)
林端云(综合技术保障中心主任)
江崇焱(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谢晨晖(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成 员:周 林(党政办主任)
刘小勇(经济发展办主任)
姚良平(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林 忠(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人)
陈晓曦(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林美香(计生办主任)
黄 健(镇团委副书记)
林东保(环卫所所长)
曾 磊(文化站负责人)
林欧阳(公路站站长)
黄锦宇(水利站站长)
林祥华(环保站站长)
林 勇(执法队副队长)
林 岚(城管祥谦中队队长)
陈端钦(国土监察祥谦中队队长)
林 欣(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各包村工作队
各村(居)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武装部长林勇登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发生职务变动,由其接任者自然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祥谦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规定
根据《闽侯县2024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方案》督查考评工作要求,由镇垃分办牵头成立督查考评组,对各村居、各有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具体方案如下:
一、考评方式
镇垃分办每月上旬组织对各村居、各有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督查考评,主要通过查阅内页资料与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考评各村居2个行政村与1家公共机构(场所)单位。
二、考评内容
根据《闽侯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绩效考评细则》对各村居、各有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工作情况展开考评。
(一)村居日常分类工作: 主要考评各村居党建引领、宣传动员、评选公示、人员设施配备、厨余垃圾(含餐厨)分出收集量占垃圾清运量比例、分类投放收集等情况。
(二)公共机构分类工作: 主要考评辖区党政机关、学校、卫生院、商超、农贸市场等公共机构(场所)分类设施配备、宣传引导、分类准确率、厨余垃圾(含餐厨)分出收集量占垃圾清运量比例、分类收集运输情况。
三、考评成员
组 长:林勇登 武装部部长
成 员:黄 建 环卫负责人
林东保 环卫所所长
林丽贞 建设站工作人员
附件3
祥谦镇2024年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机制行政村名单
序号 |
开展垃圾分类的行政村 |
备注 |
1 |
双龙村 |
|
2 |
江中村 |
|
3 |
澜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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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辅翼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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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门口村 |
|
6 |
琯前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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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院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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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泮洋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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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肖家道村 |
|
10 |
新建社区 |
|
附件4 祥谦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绩效考评办法
项目 |
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工作机制 (5分) |
各村居应建立健全垃圾分类积分兑换奖励机制,规范设置积分兑换场所,积分兑换台账完整,每周对各居民户分类工作好的、差的进行公示。 |
5 |
现场查看,未建立积分兑换奖励机制扣5分;无专门积分兑换场所扣1分;无积分兑换台账扣1分,未每周按要求进行公示的,扣1分。 |
设施设备 (40) |
各村居及公共机构(场所)应全面落实撤桶并点,因地制宜合理规范配置分类亭(屋)及四色分类垃圾桶,农户分类垃圾桶配备到户,公共机构(场所)分类垃圾桶按功能区合理配备到位。 |
12 |
现场查看,调阅内页资料,未全面落实撤桶并点的,扣2分,分类亭(屋)点位设置不合理,扣1-3分;分类亭(屋)内四色分类垃圾桶配置不足,扣1-3分;分类桶未分发入户,发现少一户扣0.5分;公共机构(场所)分类桶未合理配备到位,发现一处扣0.5分。 |
合理配备专用垃圾分类收运车辆和人员,每日进行集中收运其他和厨余垃圾,收运能力与产生量相匹配。 |
9 |
现场查看,未配备专门垃圾分类收运车辆的或不足的,扣 1-3 分;未落实日产日清的,扣 1-3 分;厨余垃圾未落实单独收运的,扣 1-3 分。 |
|
各村居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暂存点且有明显标识,做好台账记录。
|
9 |
现场查看,调阅内页资料,未按要求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扣2分,未按要求设置可回收垃圾暂存点,扣2分,无台账或记录不规范的,扣1-2 分。 |
|
因地制宜就近就地配置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设备且处理能力与收运量相匹配;站点干净整洁;规范管理;设施正常运作;收运处理台账齐全,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设备污水经过处理达标排放 |
10 |
现场查看,调阅监控录像,厨余垃圾处理能力与收运量不匹配的,根据处理能力酌情扣1-3分;站点内及周边卫生不整洁的或有异味,一项扣0.5分;制度牌或消防设备、监控探头不健全的,一处扣0.5分;设施设备无处理台账或台账不详实,扣5分,扣完为止。厨余垃圾处理污水乱排放-5分, |
|
分类作业 (25分) |
分类亭(屋)内外整洁无气味、设施无损坏;分类垃圾桶外观卫生整洁干净,无异味,垃圾桶套袋,摆放整齐、无明显破损,分类屋(亭)污水经过处理达标排放。 |
5 |
现场走访,分类亭(屋)内外不整洁,存在异味,扣1-3分;视分类垃圾桶外观情况,扣1-3分,分类桶未套袋,每个扣0.5分,严重破损,每个扣0.5分。分类屋(亭)污水乱排放-5分 |
合理配置村庄保洁员和分类督导员,定期组织参加分类专业知识培训,指导村民开展垃圾分类。 |
4 |
现场查看,调阅内页资料,查看村庄保洁员和分类督导员雇佣合同,未见雇佣合同,扣2分;乡镇未见培训记录文件,扣2分.未定期组织培训,扣1分。 |
|
查看有害垃圾处理台账,核实是否所有收集的有害垃圾都得到处理;可回收物应做到有效回收,不得有长期积存可回物现象。
|
3 |
查看有害垃圾处理台账,核实是否所有收集的有害垃圾都得到处理,无有害垃圾处理台账,扣1分;发现可回收物长期积存现象,一处扣0.5分。 |
|
其他和厨余垃圾分类收运规范,定时定点,日产日清且运输途中无抛洒滴漏现象。 |
5 |
其他和厨余垃圾分类发现收运不规范的,一次扣 2 分,未日产日清且运输途中无抛洒滴漏现象,一次扣2分。 |
|
农户垃圾分类知晓率100%,分类投放准确率60%。分类工作满意度应达95%。 |
8 |
现场走访,调阅内页资料,每行政村随机询问不少于10个村民,知晓率每低5%,扣0.5分;分类准确率不到60%的,每低5%,扣0.5分;发现生活垃圾混合投放的或未投放进相应的垃圾分类桶,每处扣0.5分;询问对农户垃圾分类工作是否满意,一户不满意扣0.5分,扣完为止。回收利用率不足的酌情扣分。 |
|
台账信息 (10分) |
建立各类垃圾收运台账,各类生活垃圾产生和收运量统计完整准确,每月底按时上报分类工作台账、工作总结等资料,内容详实。 |
5 |
检查各村居分类台账是否定期汇总至乡镇,各类台账不健全的,扣 1-3 分,信息报送不及时或数据不详实的,酌情扣 1-2 分。 |
宣传教育 (20分) |
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微信公众号、喷绘、横幅、LED 屏等载体开展农村 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营造宣传氛围。 |
6 |
现场查看,宣传氛围不浓厚的酌情扣0.5-2分;未见宣传过程中的照片等记录文件,扣1分。 |
每个行政村设置宣传栏,通过入户、广播等多形式开展分类宣传。 |
5 |
现场查看,调阅内页材料,每个乡镇抽3个行政村,村内无醒目宣传标识,扣1分;未设置宣传栏,扣1分;未通过入户、广播等多形式开展分类宣传,扣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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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场所)标语规范设置。公共机构(场所)应在一层大厅、公共走廊、食堂等适当位置规范设置宣传标语,营造浓厚、整洁、有序的垃圾分类宣传环境。 |
4 |
现场走访,公共机构(场所)未在一层大厅、公共走廊、食堂等适当位置规范设置宣传标语,视情况酌情扣1-2分;未营造浓厚、整洁、有序的垃圾分类宣传环境,视情况酌情扣1-2分。 |
|
每个行政村每月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不少于 1 次 |
5 |
行政村未每月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缺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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