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8913-1700-2018-00048 文号 洋政〔2018〕175号
发布机构 洋里乡 生成日期 2018-04-27
标题 关于印发《洋里乡村级动物防疫员职责及管理规定》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洋里乡村级动物防疫员职责及管理规定》的通知
索 引 号 FZ08913-1700-2018-00048
文号 洋政〔2018〕175号
发布机构 洋里乡
生成日期 2018-04-27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印发《洋里乡村级动物防疫员职责及管理规定》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洋里乡村级动物防疫员职责及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洋里乡村级动物防疫员职责及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3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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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

为切实做好全乡动物卫生和畜牧生产工作,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洋里乡村级动物防疫员职责及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洋里乡村级动物防疫员职责及管理规定》          

             

 

                               洋里乡人民政府

                                2018年427

 

洋里乡村级动物防疫员职责管理规定

 

村级动物防疫员承担本行政村内下述工作职责:   

1、动物卫生和畜牧方面法律法规、政策、方针等宣传工作。   

2、动物免疫具体实施工作。每年春防、秋防时期,按乡畜牧站规定,配合实施强制免疫注射,做好春防、秋防工作。乡派出专业防疫人员下村,需带队落户,没有带队落户的,一天扣除100元补贴资金。

3、动物疫情报告工作。一旦发现本村动物疫情,及时上报乡畜牧站,并应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调查相关情况等。   

4、 畜禽饲养统计工作。按要求定期对本村畜禽饲养情况调查、按场(户)分类统计、报送,每月10号前向乡畜牧站报送一次本村的畜禽养殖量。10号前未上报的扣当月补贴资金200元。

5、畜禽养殖“回潮”监管。开展摸排,对已经出现的回潮的养殖点,应立即予以拆除,并将摸排情况及拆除情况汇总整合,填报《洋里乡回潮畜禽养殖场摸排情况表》,盖村委公章,报送到乡畜牧站。未落实上报,经举报查实,一律扣除当月补贴资金200元。

6、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具体实施工作。依法开展饲养管理、良种推广、疾病防治咨询、一般性动物疾病诊疗等有关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工作。   

7、日常巡查工作。定期对本村畜禽养殖等情况进行日常性全面巡查,发现违法行为、问题等应及时上报乡畜牧站,并协助乡畜牧站、行政执法机构及有关执法人员实施监督执法工作。   

8、乡畜牧站委托的其他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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