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8907-0300-2018-00022 文号 竹委〔2018〕39号
发布机构 竹岐乡 生成日期 2018-05-04
标题 中共竹岐乡委员会关于及时理顺党员组织关系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保证党员能够参加新单位党组织的活动,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的一项组织措施。在督查基层党建工作过程中,发现一些在职党员调到新单位工作,甚至在新单位担任党内职务以后,迟迟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一些退休党员回到现有单位,但组织关系仍停留在原单位。这些是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的一种表现,是违反《党章》的行为。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从严教育管理党员,特重申如下规定:
索 引 号 FZ08907-0300-2018-00022
文号 竹委〔2018〕39号
发布机构 竹岐乡
生成日期 2018-05-04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中共竹岐乡委员会关于及时理顺党员组织关系的通知
内容概述 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保证党员能够参加新单位党组织的活动,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的一项组织措施。在督查基层党建工作过程中,发现一些在职党员调到新单位工作,甚至在新单位担任党内职务以后,迟迟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一些退休党员回到现有单位,但组织关系仍停留在原单位。这些是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的一种表现,是违反《党章》的行为。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从严教育管理党员,特重申如下规定:

中共竹岐乡委员会关于及时理顺党员组织关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8 11:04
| | | |

   

  各基层党组织

  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保证党员能够参加新单位党组织的活动,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的一项组织措施。在督查基层党建工作过程中,发现一些在职党员调到新单位工作,甚至在新单位担任党内职务以后,迟迟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一些退休党员回到现有单位,但组织关系仍停留在原单位。这些是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的一种表现,是违反《党章》的行为。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从严教育管理党员,特重申如下规定:

  一、党员工作调动(新就业)以后,必须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应及时将其编入支部和小组。

  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除选派驻村任职外),应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到所在单位党组织,不得将党组织关系转移到农村(社区)党组织。

  三、身兼多职的党员领导干部,其党员组织关系应放在本人主要职务所在的单位,参加所隶属的党组织活动。

  各机关事业单位和农村党组织要分别对本单位的党员(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的组织关系是否及时转移进行认真检查排查。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要立即督促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对经多次督促,仍不办理的,乡党委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给予其相应的纪律处分。

   

   

   

                             中共竹岐乡委员会

                             2018年5月4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