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8907-3000-2020-00018 文号 竹政综[2020]202号
发布机构 竹岐乡 生成日期 2020-06-28
标题 竹岐乡关于印发《竹岐中学2020年秋季初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各村委会、竹岐中学、竹岐小学学区、乡直有关单位:为贯彻《义务教育法》及上级有关招生文件精神,保证所有小学毕业生都能到初中就读,确保九年义务教育的贯彻实施,现印发《竹岐中学2020年秋季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请根据方案要求推进招生工作。本乡户口在闽侯县外乡镇学校学习的小学毕业生在原就读学校报名,可申请在就读地升初中,或报名后回竹岐中学录取。本乡户口在外县(市)就学的,如申请回竹岐中学就读,请于2020年6月30日前到教育局初教科开介绍信,然后到原就读学校提取学籍档案, 2020年7月5日之前到教育局初教科报名,报名应随带户口簿和原毕业学校提供的学生档案。林太明(竹岐学区副校长)。
索 引 号 FZ08907-3000-2020-00018
文号 竹政综[2020]202号
发布机构 竹岐乡
生成日期 2020-06-28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竹岐乡关于印发《竹岐中学2020年秋季初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各村委会、竹岐中学、竹岐小学学区、乡直有关单位:为贯彻《义务教育法》及上级有关招生文件精神,保证所有小学毕业生都能到初中就读,确保九年义务教育的贯彻实施,现印发《竹岐中学2020年秋季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请根据方案要求推进招生工作。本乡户口在闽侯县外乡镇学校学习的小学毕业生在原就读学校报名,可申请在就读地升初中,或报名后回竹岐中学录取。本乡户口在外县(市)就学的,如申请回竹岐中学就读,请于2020年6月30日前到教育局初教科开介绍信,然后到原就读学校提取学籍档案, 2020年7月5日之前到教育局初教科报名,报名应随带户口簿和原毕业学校提供的学生档案。林太明(竹岐学区副校长)。

竹岐乡关于印发《竹岐中学2020年秋季初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9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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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竹岐乡关于印发《竹岐中学2020年

  秋季初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竹岐中学、竹岐小学学区、乡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义务教育法》及上级有关招生文件精神,保证所有小学毕业生都能到初中就读,确保九年义务教育的贯彻实施,现印发《竹岐中学2020年秋季初中招生工作方案》,请根据方案要求推进招生工作。

  竹岐乡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8日

  

  竹岐中学2020年秋季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义务教育法》及上级有关招生文件精神,保证所有小学毕业生都能到初中就读,确保九年义务教育的贯彻实施,根据《闽侯县2020年初中招生办法》(侯教综〔2020〕12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我乡2020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具体如下:

  一、招生原则

  2020年初中招生工作仍实行“按户籍划片入学”的原则,凡小学毕业生按照户籍就近安排到所在地初中入学。

  二、有关政策

  1、本乡户口在本乡各小学就读的应届毕业生统一在原就读学校报名。

  2、本乡户口在闽侯县外乡镇学校学习的小学毕业生在原就读学校报名,可申请在就读地升初中,或报名后回竹岐中学录取。

  3、本县外乡镇户口在本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可在原就读学校报名,报名后回原户籍对口初中录取,或申请在竹岐中学就读。

  4、本乡户口在外县(市)就学的,如申请回竹岐中学就读,请于2020年6月30日前到教育局初教科开介绍信,然后到原就读学校提取学籍档案,2020年7月5日之前到教育局初教科报名, 报名应随带户口簿和原毕业学校提供的学生档案。由初教科统一受理、审核,按户籍安排初中。

  5、外县(市)户籍在本县就读,需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学生档案一律由家长签收带走。

  办理程序如下:①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开具介绍信。②竹岐学区凭介绍信将档案交学生家长,学生家长签收。③竹岐学区留下介绍信复印件,原件交县教育局留底备查,作为学生去向的依据。

  6、随迁子女申请在竹岐中学就读的,由学生家长填写《随迁子女初中一年级在闽侯县入学申请表》,提供“两证”:(1)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2)父母双方在竹岐乡的居住证、房产证或暂住登记凭证(随迁子女父母2020年2月28日及以前暂住登记信息已录入福建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持有辖区内福建省暂住登记凭证的),即符合条件。在原就读学校报名,由竹岐学区根据竹岐中学的班生规模统筹安排入学。

  7、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农民和农民工子女升学。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闽政〔2016〕11号)和市、县有关去库存政策文件,在我县购买新建商品房(持有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预告登记证明)的农民或农民工,其子女升初中根据购房所在乡镇中学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为有序推进此项工作,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农民或农民工需在6月22日至30日(双休日除外)到竹岐学区报名登记。由学区汇总上报教育局,由教育局和学区视情况统筹安排。不服从统筹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录取。

  8、因住宅被征收需跨片区升学的,户籍已迁移的按户籍划片升学,户籍未迁移的经家长申请(附住宅征收安置协议、户口簿、居住证明材料),拆迁办审核盖章后,由教育局根据安置地中学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升学,不服从调剂的回原户籍地升学。

  9、各小学在招生报名工作中要核对学生的户籍原件,保管好毕业生的报名登记表,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将报名登记表交予学生家长。如有违规,一经查实,要追究学校校长及经办人员责任。

  10、凡已经录取的学生无正当理由不予退档改录,确保2020年我县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三、竹岐初中招生对象

  1、招收竹岐乡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2、已在本乡就读的申请在竹岐中学就读的本县外乡镇的毕业生。

  3、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四、入学报名工作

  1、初中招生的报名工作由竹岐小学学区负责。

  2、凡具备报名条件的学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在原毕业小学报名。

  3、报名时间:6月17日-6月24日。

  五、民办中学招生工作

  1、经市教育局批准的民办学校可申请向闽侯县招生。招生录取由市教育局审批,县教育局组织电脑摇号,一经录取不得退档。申请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须填写《闽侯县初中招生报考民办学校志愿表》一式二份。

  2、填报民办学校的毕业生在就读小学报名。所有报名学生实行电脑摇号随机录取;填报民办初中志愿没有被录取的毕业生,可回原对口初中升学。

  我乡将通过召开初中招生工作会议,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初招改革目标、办法和措施,进一步转变观念,制定具体划片招生方案,积极稳妥地安排好招生工作,确保社会的安定稳定。

  附件:竹岐乡2020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竹岐乡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2日

  附件:

  竹岐乡2020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林  青(乡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副组长:王礼康(竹岐中学校长)

  杨朝梁(竹岐学区校长)

     成  员:张孔钿(竹岐派出所所长)

  陈恺凌(乡党政办负责人、团委书记)

  张国超(竹岐卫生院院长)

  邹志勇(乡综治办负责人)

  肖雅霖(乡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

  连增强(竹岐中学工会主席)

  林太明(竹岐学区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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