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安安因买受李文庚的农村个人住宅,申请将坐落于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村苦竹13-4号不动产进行转移登记,该不动产权证号:闽(2024)闽侯县不动产权第9040585号,系李文庚和林玉珍夫妻共同财产。本登记机构根据申请人李安安提供的证明材料,拟确认上述不动产产权全部份额转移给李安安,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对本次转移登记有异议者请在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 1 月 14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闽侯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西大道55号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591-22989787)提出。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 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