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5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闽侯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电话:0591-22989787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宗地四至 |
不动产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
闽侯县上街镇榕桥村、庄南村 |
东:邻溪源江、邻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西:邻草地、邻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南:邻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邻溪源江、邻河堤 北:邻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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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617 |
水域、河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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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