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刘斐斐)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5-06-24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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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预告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20)闽侯县不动产证明第0006758

刘斐斐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50121010002GB00006F00092638

南通镇鑫洲路88号南港湾壹号(现:南港湾壹号小区)A、B地块大连接体地下室地下1层1071车位

 

 

    公告单位:闽侯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5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