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魏育燊)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5-06-30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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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闽侯县鸿尾乡溪源村唐营(现地址溪源村里溪源5号)的房屋,于1994年我局颁发给村民 魏育燊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侯集建(94)字第96751号登记土地使用权人为魏育新因当事人魏育燊 已故,其儿子魏沛农提供父亲魏育燊 身份证号350121XXXXXXX12身份证明派出所证明材料和村干部及邻居证明人的陈述,魏育燊”与“魏育新”实属同一人,魏沛农代为魏育燊申请姓名更正。如有利害相关人对上述审查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  7  21 日前)向我局提出,公告期满无异议,我局即予以办理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二层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591-22989787

特此公告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  6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