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刚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5-08-18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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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19)闽侯县不动产证明第0029817

刘先刚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50121010016GB00003F00121053

南通镇南灵路100号福州世茂南通项目(现:世茂璀璨滨江小区)地下室地下1层1053车位

 

 

    公告单位:闽侯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5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