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宝春(已故)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5-08-19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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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春保管不善,将侯集建(96)字第139320号集体土地使用证、侯房契证(S)字第13139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