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8个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 解决贫困户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的 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0-12-24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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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8个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

解决贫困户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的

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个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解决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的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闽建村[2020]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推动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解决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的专项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乡镇(街道)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应建立健全以下几类台帐资料:1.本乡镇贫困户住房保障台帐;2.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台帐;3.月动态新增贫困户住房安全台帐;4.以上各类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详见附表)。

 

    附件:推动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解决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的专项整治方案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闽侯县民政局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闽侯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闽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闽侯县应急管理局

 

 

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闽侯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6月  日

 

 


推动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重点解决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

的专项整治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的通知》(闽纪办[2020]23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个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解决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的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闽建村[2020]4号)精神,结合全省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的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以及其他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持续开展贫困户住房安全“回头看”排查,全面查缺补漏,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巩固危房改造成果,确保如期实现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内容

(一)按时完成动态新增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任务:动态新增各类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含新致贫的贫困户住房排查鉴定、危房改造)6月底前全面完成;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其他各类贫困户全面完成住房安全性评定或简易认定6 月底前完成贫困户房屋安全状况制牌上墙。

(二)持续开展贫困户住房安全“回头看”:针对农村各类贫困户住房(侧重土坯、土木、砖木结构房屋)受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毁损或自然老化可能发生返危问题,逐户开展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的,立即采取修缮加固、灾后重建等措施处置到位;跟踪排查处置各类贫困户已有安全住房却仍住在老旧危房、因非贫困户不配合加固导致联体房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结构安全但漏雨透风影响居住质量等问题;逐户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审批程序、农户档案。各乡镇应结合本次房屋排查工作,单独建立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情况台帐,6月底前汇总至县住建局。

(三)全面完成住房安全有保障信息审核录入:录入和审核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档案信息,校准、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系统信息,乡镇(街道)要加强村镇、扶贫部门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关信息共享和比对,确保一致,确保4月份完成。

(四)强化落实4项工作机制

1.信息共享机制。县、乡镇(街道)政府民政、扶贫、残联、军人事务等相关部门要将动态新增的各类贫困户名单第一时间提供县住建局和乡镇村建管理部门乡镇在收到名单后1个月内组织完成房屋安全鉴定或简易认定),并将问题情况报送县住建局汇总;上半年必需完成新增危房改造扫尾任务,之后动态新增各类贫困户住房一经鉴定为危房,即行整改所需资金原则上由乡镇统筹解决,确实财政困难的向县政府申请解决。

2.跟踪回访机制。乡镇(街道)重点针对各类贫困户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居住的土坯、土木、砖木结构房屋,每季度跟踪回访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的,统筹采取措施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结合全省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百日攻坚,跟踪比对各类贫困户房屋安全状况,发现问题的即行整改。督促各类贫困户住房安全状况挂牌上墙,加强社会监督,促进房屋安全再核实。

3.动态监测机制。督促挂钩帮扶责任人在日常进村入户帮扶中,跟踪了解建档立卡贫困户已有安全住房是否仍住在老旧危房中、房屋是否存在漏雨透风影响居住质量问题,发现问题立即报告乡镇政府,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并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安全意识。

4.举报投诉机制。县级已设立了举报投诉电话:0591-22985001,各乡镇(街道)也要相应设立,落实举报投诉机制(含公示举报投诉电话),做到专人受理、及时处置,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三、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5月中旬-6月上旬)。各乡镇(街道)据整治内容,从落实任务和4项机制两方面排查短板不足和存在问题,制定整治方案,一经发现问题,建立整治问题清单,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务必要报送县住建局汇总,并对标对表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和问题整改。县住建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全程跟踪监督指导、抽查督促。

(二)第二阶段(5月中下旬-6月底)。省住建厅对任务较重、工作薄弱的市县区开展挂牌督战,组织 10 个挂牌督战(蹲点调研)工作组,深入县乡村蹲点调研,开展督战帮扶;委托第三方机构全面筛查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档案信息,全省分区分类抽样问卷调查2000户,梳理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省直有关部门随机开展调研督导、抽查核实,指导帮助基层开展专项整治。市级参照省级做法推进工作,县级将对全县目前继续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全面排查督促整改,发现问题短板一处、即行解决一处,确保完成 6 月底前各项工作任务。

(三)第三阶段(7月上旬-10月底)。进一步强化落实 4 项工作机制,加强动态跟踪监测,全面查缺补漏,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和问题整改,及时发现各类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即行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全面落实各类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第四阶段(11 月上旬-11月底)。各乡镇(街道)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汇总县住建局,以便报送省、市;持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压实各级责任,上下协调开展专项整治。县级相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安排和工作指导,乡镇(街道)要认真履行整治责任,严实深细制定整治方案,抓好整改落实

(二)加强协调配合。乡镇要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部门积极协作配合,实现检查计划协调、数据信息共享、监管成果互认,形成事前沟通、事中协作、事后反馈的良性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线索双向移送制度,督促对履行监管职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属于职责范围内的,立即整改,属于其他业务部门的,及时移送处理;对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三)强化指导服务。省级6个指导服务组派驻 10 个设区市(含平潭),按照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包片负责分工,指导各地加快推进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排查工作抽查督促县级参照省级做法予以督促,对工作不落实、业务不精准的,及时督促整改纠正,确保排查质量。

(四)加强信息报送。专项整治期间,各乡镇(街道)一经发现问题,立即以书面形式报送县住建局,附问题清单同步开展整改工作。11 月 15 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工作总结。

其他

专项整治牵头单位: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络人:张尉闽,电话22985001.

参与单位: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县民政局: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闽侯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闽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闽侯县应急管理局:

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闽侯县残疾人联合会:

 

附件:1.闽侯县三类贫困户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台帐

      2.闽侯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台帐

      3.闽侯县动态新增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台帐

      4.闽侯县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问题整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