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司法为民,着力优化法治环境信用环境,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行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闽侯县司法局根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及《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侯县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侯政办〔2016〕41号)文件精神,对福建坤纬律师事务所、对福建熙鸿律师事务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
执法人员对福建矩仁律师事务所、福建闽帆律师事务所依法开展业务活动、遵守职业纪律、业务开展等情况开展检查,经检查福建矩仁律师事务所办公场所、规范化标识等,符合相关规定,各项制度较为完善,收案登记簿内容、档案卷宗整理较为规范,收案审批表中缺少利益冲突审查的注明,缺少重大、敏感性、群体性审查的注明,已要求整改;福建闽帆律师事务所案卷办公场所未设立监督台、门口律所标识名称不明、收费及律所行为规范等制度未上墙,相关制度不够齐全。业务档案没有规范制作,未见收案登记表,未建立利益冲突审查制度、重大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报告制度,已要求整改,此次执法检查总体较为满意。
闽侯县司法局将持续通过法律服务行业信用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对诚实守信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企业强化监管,努力打造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