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分工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6-01-23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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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滢淳: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主持全面工作。

叶友明:党委副书记、镇长、一级主任科员,主持镇政府工作。

叶金娥:人大主席团主席,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分管生态环境保护(散乱污)、环卫、市政。

分管人大办、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环保岗、环卫岗)。

对上联系单位:县人大、县生态环境局、县城管局(环卫)。

邱  林:党委副书记,分管党务、组织、宣传、统战、社会工作、党务政务公开及信息化、共青团、妇联、工会、机关、老龄委、关工委、档案、保密、绩效管理、专项债、招商引资及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建设等工作,牵头行政审批与营商环境工作。

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综合岗)、重点办、工会、共青团、妇联、退管办、机关党总支。

对上联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社工部、县效能办、县商务局(招商办)、智慧闽侯(除12345外)、县机关事务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老体协、老科协、计生协、老龄委、老年学校

耀强:政法委员、武装部长、三级主任科员,负责政法口、综治平安、信访维稳、12345平台运行、人民武装、政府法制、打击走私、司法、国家安全、消防安全等工作。

分管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综治岗)、武装部,联系辖区部队、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县消防大队。

对上联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武装部、县公安局、上街公安分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扫黑办、县法院、县消防大队、智慧闽侯(12345)。

朱宇洲: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三级主任科员,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对上联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

赖浩然:党委委员、副镇长,协助分管财政、审计,负责政府党风廉政建设、镇属企业和资产管理、发展改革、食品安全、统计、工业、能源、节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保、科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应急工作(安全生产)、地震、防灾减灾、防汛抗旱、气象等工作;牵头负责失地农民保障审核及发放工作。

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企业服务岗)、财政所、应急管理办公室(安全岗)、应急管理办公室(防汛岗)、镇属企业;联系市场监督所。

对上联系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税务分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统计局、县气象局、县科技局、县科协。

陈  思:组织委员,负责基层组织建设、人才、机构编制、党校、医保、卫生健康、爱国卫生等工作。

分管基层党建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卫计岗)。

对上联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委党校、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县卫健局、县医保局。

李学远:宣传委员、统战委员,负责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微信公众号运营、舆情、精神文明、统战、对台、侨务、民族宗教、文化旅游、教育、体育、地方志、广播电视。

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宣传岗、统战岗)、社会事务办公室(文化岗)、侨联会。

对上联系单位:县政协、县宣传部、县统战部、县文明办、县委台港澳办、县教育局、县民宗局、县文旅局、县旅游发展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县工商联、县侨联、县文联、县社科联。

陈  青:党委委员、南屿派出所所长,负责公安、打击走私、国家安全;协助陈耀强委员分管维稳、信访等工作。

分管派出所。

魏存洲:副镇长,负责规划建设、国土资源、林业、安置房建设、房产管理、物业、工程招投标、供水、供电、通信等工作。

分管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建设岗、物业岗、招标岗);联系水务公司、供电所、国土所、林业站、通信运营商。

对上联系单位: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供电局、四大运营商、铁塔公司。

黄丹晶:副镇长,负责民政、残疾人事业、慈善、退役军人事务、水利建设农业、畜牧渔业三资管理、土地确权、产权制度改革、乡村振兴、人居环境等工作。

分管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岗)、社会事务办公室(残联岗)、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农村办公室(农业岗)、农业农村办公室(水利岗)、综合技术保障中心(三资管理组)。

对上联系单位: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办、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慈善分会。

蔡智强:司法所所长,负责司法行政工作;分管司法所。

对上联系单位:县司法局。

唐  滨:党群服务中心中心主任,负责便民窗口审批等工作,协助行政审批与营商环境工作。

分管党群服务中心。

对上联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

陈增良: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城建监察、“两违”整治、道路安全等工作。

分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技术保障中心(交通组);联系城管中队。

对上联系单位: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

程晓林:四级调研员,协助分管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等工作。协助分管重点办。

林秀燕: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分管基层组织建设、人才等工作。

肖苇晶: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分管宣传、统战等工作。

许贤德:四级主任科员,协助分管重点项目、卫生健康、爱国卫生等工作

卢秀珠:四级主任科员,协助分管生态环境保护(散乱污)等工作。

除以上分工外,镇领导班子成员还承担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委托、交办的有关工作。

以上分工未述及的工作事项及今后新增的工作事项,均以其主管部门、牵头部门、临时机构办公室所在部门、合署办公部门、主管机构设置管理的部门,分别归由相关镇领导成员负责。乡镇机构改革后的部门按照职能职归口的原则由对应的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分管。

为保证镇党委、政府的正常运转,镇领导班子成员实行“AB角工作制”。互为AB角的领导,一方出差、出访时,另一方应主动接替其分管、协管和联系的工作。具体对应如下:

叶金娥同志与邱  林同志互为“AB角”;

陈耀强同志与陈  青同志互为“AB角”;

赖浩然同志与魏存洲同志互为“AB角”;

陈  思同志与李学远同志互为“AB角”;

黄丹晶同志与陈增良同志互为“AB角”;

朱宇洲同志不设“AB角”,如因公外出时由纪委监委指定人员负责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