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顺平(党委书记):主持乡全面工作。
陈世邦(党委副书记、乡长):主持乡政府全面工作。
陈征宇(人大主席候选人):主持乡人大全面工作。分管乡村振兴、农业农村、脱贫攻坚、村务公开、村级审计等工作,分管农业服务中心、经管站、乡村振兴办。
邹示林(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分管组织、宣传、统战、社工,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森林防灭火等工作,负责统战、宗教、外侨事务、社工、机关效能、绩效管理、机关后勤工作、机关建设等工作。分管安办。
郑栋梁(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负责纪检、监察、党建主体责任监督、工程廉政监督、廉政教育等工作,协助抓好机关效能工作。分管纪委办。
杨江义(党委委员、副乡长候选人):负责环保、清违(含保安管理)、工信、企业(含安全)、食品安全、供电。分管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安办、环保站、企业服务中心。联系市场监督管理所、供电所。
林乐盈(党委政法委员、副乡长):负责政法、综治维稳、消防安全、公路交通、道路安全、便民服务等工作。分管综治办、公路站、消防站、信访办、便民服务中心。联系派出所、司法所。
方思文(党委组织、宣传委员):负责组织、党建、宣传、民政、残联、慈善、红十字、村级绩效、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文化体育、旅游、教育、工会、团委、妇联等工作。分管党建办、社会事务办、文化服务中心、工会、妇联、团委、关工委、退管办、老体协、老龄委。联系中小学。
余小星(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负责人民武装、退伍军人事务、人防、双拥、爱国卫生、计生工作等工作。分管武装部、退役军人服务站、卫计办、计生协。联系乡卫生院。
林志国(党委委员、廷坪派出所所长):负责派出所工作,协助信访维稳、道路安全工作。
吴恒城(副乡长候选人):负责村容村貌、水利、重点项目建设、招投标,分管乡招标代理中心、重点办、水利站、环卫所。
谢靖仪(司法所所长):负责司法、新农保、专项债、城居保,分管司法所、劳动保障所。
廖维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负责市场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等工作。
林仁民(综合技术保障中心主任):负责城建、城乡规划、林业、森林防火、国土、旧村复垦、污水处理(集镇区及农村)等工作,分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国土所、林业站。
林 杰(财政所所长、四级主任科员):负责财政所工作。
陈燕清(妇联主席、四级主任科员):负责人社、科技、科协、供销、电信、移动、广播、广电网络等工作。分管党政办。
林媛媛(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四级主任科员):负责财贸、清欠、税收、统计、招商引资、经济指标、经管站、Hi廷坪、发改、商务等工作,分管统计站、联系信用社、税务分局。
以上分工未述及的工作事项及今后新增的工作事项,均以其主管部门,牵头部门、临时机构办公室所在部门、主管机构设置管理的部门,分别归由相关领导负责。
为保证全乡工作正常开展,乡两委领导实行“AB角工作制”分工,互为AB角的领导,一方外出开会、学习或考察期间,相应的另一方应主动接替其分管工作。具体对应如下:
陈征宇与邹示林互为AB角;
杨江义与林乐盈互为AB角;
方思文与余小星互为AB角;
吴恒城与谢靖仪互为AB角;
林仁民与林 杰互为AB角;
陈燕清与林媛媛互为AB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