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机关文电、文秘、会务、机要、保密、 档案、信息、效能建设、政务督查、政务公开、电子政务、 新闻宣传、内部审计、建议提案办理、系统信息化推进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 部人事、机构编制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经济发展改革科(国民经济动员科)
组织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推动高 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度 计划。研究提出全县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 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发展规划,对规划实施 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承担全县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规 划编制立项。负责局内重要综合文件、材料的起草。负责对重大 战略、重大政策等实施评估,提出相关评估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经济体 制改革方案,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经济 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分析研究县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监 测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 的重大问题。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开展全县经济运 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综合运用经济手段调控的措施 建议。组织起草国民经济动员方面的法规规章。组织拟订和实施 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和政策。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 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负责组织协调军地有关部门承担国民经
济动员潜力调查、专业力量建设、战略物资储备、战时转(扩) 产、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贯彻要求等工作。配 合有关部门监督指导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工作。组织煤、电及 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职责。
监测分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 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提出深化投资融资体制改革的 建议。组织研究编报市政、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政法等项目列入国 家和省级预算内的年度投资计划并负责转下达。牵头组织开展中 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计划实施跟踪管理及现 场监督检查,加强网上监测和信息跟踪分析,配合上级部门并指 导督促有关项目单位做好数据填报和日常调度,对发现的问题加 强督促整改。
参与研究拟订全县利用外资、境外投资战略、规划、计划及 重大政策。统筹协调推进国际产能合作,规范和指导全县企业境 外投资行为。参与同国外、境外经贸合作、交流等活动。
(三)民营经济发展科
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我县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贯 彻落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拟订促进民间 投资发展政策。统筹推进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 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国际国内 竞争力。参与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
衔接推进海洋强省建设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海洋经济规划,研究提出海洋经济的战略及其政策建议。 负责协调推进全县海洋经济重点项目、策划生成重大项目及海洋 经济重要平台建设。负责海洋经济绩效督查考评。会同有关部门 推广深海养殖新装备,拓展推进海洋金融等新领域。负责整合资 源,协调推进县属企业参与海洋经济开发建设。
综合分析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有关 重大问题,参与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组织林业、水利、渔业、 气象等领域项目申报和推进实施工作。
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工业发展专项规划。会同 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产业政策,拟订贯彻意见。研究提出综合 性产业政策建议,推进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统筹工业发展规划 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平衡。参与协调全县工业发展 的重大问题,提出并组织协调跨乡镇(街道)、跨部门、跨行业 以及需要县里综合平衡的重大产业布局和重点区域产业发展。负 责组织申报工业项目资金。协调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前期工作。参 与对外招商项目推介,参与组织开展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参与推 动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发展。
研究拟订全县总部经济发展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研 究拟订全县现代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及重大政策。组织 全县服务业领域项目申报和推进实施工作。
(四)社会发展改革科
研究拟订新型城镇化规划,提出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城镇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研究提出全县社会事业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 和实施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 设。推进社会事业重大项目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 大问题 。
组织拟订全县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配合推进闽东北、 都市圈等区域协调发展;配合推进国家级新区建设工作。配合推 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相关工作。协调推进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 居区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相关方面申报以 工代赈等投资项目。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协 调衔接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指导 和服务经济技术协作、区域经济合作。参与拟订我县经济技术协 作、区域经济合作的有关政策。指导协调全县对口支援工作,牵 头组织实施对口支援的指导性计划。参与我县对口支援项目的筹 划、协调和督促检查。
落实和组织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绿色发展相关规划和政策,促进可持续发展。协调推进生态文明 试验区各项改革工作,推动解决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配合推动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政策措施。衔接生态建设、资源节约 和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生态保护领域相关项目申报和督促推进工 作。
监测预测预警价格变动。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政策和改革方案。根据福建省定价目录授权,组织拟 订调整本县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价格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违反 价格监测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 作。
综合分析交通运输发展情况,研究综合交通中长期规划、年 度计划和政策措施,提出统筹综合全县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 统筹交通运输相关行业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 划、计划的衔接平衡以及审定工作。协调交通发展有关重大问题, 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审核、转报交通运输项目,争取省级预算内 资金。研究提出贯彻国家、省、市民航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意见, 贯彻执行民航行业管理政策,指导、协调推进民用机场建设。
负责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 规划、政策,协调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电力、煤炭运行 等能源发展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依法承担能源建 设安全(含自备电厂工程质量)、能源生产安全的属地监管(不含 核电)等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承担电力、煤炭、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石油(不含原油、成品油流通管理)和天然气等的行业 管理工作,衔接电力、煤炭、天然气的生产和供需平衡,负责全 县能源统计、预测预警、形势分析、信息发布等工作。负责全县 电力运行与调度管理、发电企业并网运行条件审查;承担全县电 力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全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牵头 组织查处危害电力设施的重大违法行为;承担总装机5万千瓦以上水电站建设和行业管理工作,并负责指导和监督落实生态下泄 流量要求;研究提出核电发展布局建议;协调处理县大面积停电 事件相关职责。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改革。承担农村电网改造 相关工作。负责天然气调度及陆上长输油气管道设施保护监管。
(五)项目服务审批科
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工作 依据、办理程序、业务流程、审核标准和规则。按照规定权限, 承担本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行政许可及其它办事项目的统 一受理、办理和反馈工作。牵头负责全局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 理工作,承担局行政服务窗口工作。负责推进局行政服务标准化 建设。核准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事项,核准粮食收购市场的 准入许可。
牵头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的指导 协调和监督。配合参与起草有关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 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招投标工作。负责对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评 估,开展“双随机、 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
承担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服务、保障工作,组织或配合开展 重点项目建设督查,牵头重点项目年度绩效考评,组织开展重点 项目建设评先工作。
(六)数据管理科
研究拟订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信息化(电子政务)投资计划,统筹推进智慧社会建设。组织信息化 相关学习培训工作。统筹推进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公共 平台建设应用。推进信息化的标准化工作,推动自主可控核信息 技术发展,推动卫星应用产业发展。负责分工范围内信息化项目 管理,组织开展电子政务绩效管理考核。承担全县电子政务指导 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牵头研究拟订提出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和 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监测分析数字经济运行情况。推动互联 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负责推 进信息消费工作。组织编制数字经济发展专项投资计划。牵头数 字经济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统筹推动大数据开发应用和产业发展。 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县公共信息资源 的整合汇聚和综合管理,组织协调公共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开放。 推动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
统筹协调和综合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拟订全县社会 信用体系中长期规划、政策。监督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县信用信息 征集、发布和使用管理,组织推进全县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市场 发展 。
配合开展相关营商环境评估和绩效考评。
(七)粮食物资储备管理科
研究提出物资储备总体发展 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研究提出县级重要商品、重要物资 储备规划、计划的建议。组织实施重要商品、重要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 储备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负责我县军粮供应保障工作。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
承担所属粮食和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 监管,承担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 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应急工作协调及对外联络,指导系统应急工作。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储备订单等政策性粮食购销,以及协调粮食产销合作。
依法对县级储备粮和物资储备的数量、质量、储存安全、 轮换计划,以及有关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购销、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科学技术科
负责研究拟订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 管理办法并实施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管理。牵头组织协调各类 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与实施。牵头组织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 创新平台的申报与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科技与金融结 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牵头组织研发费用分段补助工作。负责全社会R&D投入的推动和统计工作。实施本县科技报告工作 。
拟订全县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提出全县科 技发展布局和优先领域。协调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拟订科技 创新发展政策措施。负责建立科技监督评价和科研诚信建设 工作体系。负责对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牵头组织开展县级科技重大专项检查。
拟订全县科技发展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申 报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组织申报和协调管理社会发展和农业农村领域各类科 技计划项目并监督实施。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领 军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申报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指导农业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广,牵头组织开展全县科技特派员工作。承担闽侯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 公室的具体工作。
组织申报和协调管理科技成果转化转移方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申报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 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等科技创新基地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申报国家、省级、市级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和自然科学基金 项目并监督实施。负责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及科技成果推 广、登记工作;协调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
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各方参加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组织开展6.18日常对接活动,研究提出项目成果转化 的相关扶持政策,负责组织申报审核、筛选、转报促进项目 成果转化的扶持项目,跟踪、推进对接项目落地转化。
二、直属行政机构
闽侯县价格成本调查所。制订农产品成本调查计划,部署和检查全县范围内的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 研究分析农产品成本变化原因,预测农产品成本变动趋势;对列入成本监审目录和听证目录以及暂未列入成本监审目录,但确需监控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定调价前成本监审和定期成本监审;负责重要商品、服务和收费成本的专项调查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