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5-07-24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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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

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机关广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新媒体等宣传、电子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绩效评估、效能、安全保卫和信访等工作。起草机关重要文件。建立健全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双拥、精神文明、综治平安、深化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内部审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有关工作。按规定负责编制局机关预决算草案,监督、管理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奖金使用,组织开展专项奖金绩效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相关工作。负责机关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中的财务相关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机关研究课题管理,组织和承担重大课题研究。起草局机关重要报告和领导讲话,负责全局资料综合和信息汇总、新闻宣传及内部资料编发。

组织、参与起草我县工业和有关信息化政策规定。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指导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牵头开展机关有关行政诉讼等工作。指导县工信系统法制工作,统筹推进、监督检查机关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机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工作制度,负责机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推进工业和有关信息化行业两新组织党的建设。

负责产业人才活动、政策宣贯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订和完善产业人才政策,建立人才信息库。负责全县工程系列、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审等有关工作。

  (二)运行科

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工业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负责全县工业经济总量平衡建立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和经济运行应急高度机制。跟踪推进市级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龙头企业发展。根据应急响应需要,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生产和调运。

(三)企业科。负责指导和服务企业改革和发展。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分析中小展情况,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机制,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产融合作。指导、推动中小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指导工业、信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等行业协会工作。指导相关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参与拟订指导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县国有企业改革有关协调职责。

牵头工业和有关信息化行业安全生产有关工作。承担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工

作。负责指导县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

承担传统工艺美术行业管理工作,跟踪产业发展态势,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产业政策,拟订相关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产业政策建议,引导行业优化布局,促进技术进步与结构调整。负责起草相关行业政策规定。指导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全县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审等有关工作。指导工艺美术研究发展,协调推动传统民间工艺美术技术传承发扬。牵头创意产业发展工作。依法承担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技术科

 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我县工业和有关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工业和有关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方向,监测分析投资状况。按规定负责管理工业和有关信息化企业投资项目。协调解决重大工业项目建设有关问题。负责全县工业和有关信息化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跟踪推进省级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龙头企业发展。指导推进工业基础能力提升。按规定组织申报国家进口设备税收优惠政策。依法监督管理权限范围内的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指导、协调、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产业技术提升和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承担指导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组织实施重大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项目。指导推进全县工业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行业质量品牌提升、知识产权等工作。承担牵头协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有关工作。指导、推进工业设计发展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工业和信息化招商引资的政策措施。组织工业和信息化招商信息的收集、整理。负责重点招商项目的推介、洽谈和协调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我县与台湾、香港、澳门产业合作与交流、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县内区域协同发展,承担组织、指导工业和有关信息化对外合作与交流的具体事务。

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盐业等行业管理工作,跟踪行业发展态势,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产业政策,拟订相关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产业政策建议,引导行业优化布局,促进技术进步与结构调整。负责起草相关行业政策规定。指导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协调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发展服务型制造,指导、推进工业旅游、工业遗产保护等工作。配合做好国家医药工业统计相关工作。依法承担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综合分析工业和有关信息化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战略。研究拟订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促进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研究制定园区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定期分析园区发展态势。指导、推进产业集群发展,指导、协调全县工业园区产业基地建设。按权限对工业和有关信息化调控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负责指导县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产业人才(含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做好高层次人才(团队)、产业领军人才引进培养。

(五)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科。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的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清洁生产、绿色制造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指导工业领域资源综合利用。组织开展工业重点用能企业在线监测。按规定开展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节能、循环经济、超能耗限额清洁生产、无人驾驶航空器装备生产制造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推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在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的推广应用。依法组织开展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超能耗限额清洁生产审核。

承担装备工业、民爆器材、钢铁、有色、黄金、稀土、建材、石化行业(不含原油、成品油流通管理)管理工作,跟踪行业发展态势,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产业政策,拟订相关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产业政策建议,引导行业优化布局,促进技术进步与结构调整。负责起草相关行业政策规定。指导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负责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有关工作。承办国防科技工业项目对接、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有关工作。

负责指导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管理和散装水泥的推广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稀土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负责承办我县《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有关事务,按规定负责管理有关监控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储存、使用等。按分工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相关质量监督管理。依法承担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六)信息化科。负责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推进信息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推进工业互联网、工业数字经济、物联网和信息消费有关工作。促进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建设。指导、规划、协调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指导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应用。

承担电子信息行业、软件、集成电路设计和信息服务业管理工作,跟踪行业发展态势,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产业政策,拟订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产业政策建议,引导行业优化布局,促进技术进步与结构调整。负责起草相关行业政策规定。指导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协调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协调推进软件产品研发、应用、产业化。指导软件产品有关评测工作。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等。负责软件服务行业经济技术信息统计、汇集、整理和上报工作。依法承担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下属企业化管理单位:食品公司、物资公司、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