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迫切需要改造扩大基地规模,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对项目总平面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调整,主要调整内容为:
1、取消原生产车间C楼、辅助楼,并重新规划建设生产车间D楼,建筑层数20层,建筑高度98.7米。
2、对平面停车位、绿地等景观进行优化调整。
变更后的总平面规划方案已于2021年8月经县政府会审通过(侯政办项〔2021〕85号),且于2021年8月27日至2021年9月6日进行公示,后因建设单位要求对地下室及建筑外轮廓进行再次调整。本次调整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征地面积27833平方米,实用地面积20686平方米,建筑密度37.32%,容积率3.62,绿地率15%,建筑占地面积7719.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5728.3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74876.44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1100.45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231辆,非机动车停车位749辆。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的总平面进行公示,以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15日。公示地点: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栋5-6层,邮编:350100。
附件:调整前后总平面图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