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闽侯县人民政府2022年1月17日批复的《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升方案(甘蔗片区)》(侯政文〔2022〕2号)中该项目地块周边的道路红线、河道岸线、绿线等各类控制线均发生调整,福州吾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在总平面建筑布局不变的情况下对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进行调整,主要调整内容如下(详见附图):
1、补充更新地形底图及道路红线、河道岸线、绿线等各类规划控制线。
2、补充更新水利规划控制线。
3、拟建4#厂房建筑轮廓进行微调,并增加H3高度标注。
调整后总平面规划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征地面积18464.8平方米(不变),实际用地面积18464.8平方米(不变),容积率1.7(不变),建筑密度44.63%(不变),绿地率15.01%(不变),总建筑面积33872.10平方米(不变),总计容建筑面积31473.20平方米(不变);机动车停车位102辆(不变),非机动车停车位340辆(不变)。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该项目调整前后的总平面图及4#厂房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6月29日。公示地点:福州吾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商务滨江中心C楼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1、调整前后总平面图
2、4#厂房建筑设计方案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