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新校区总平面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25-07-10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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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新校区位于闽侯县荆溪镇。我局于2025年3月21日批复了该项目的总平面规划方案,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征地面积156059.00平方米,实际用地面积143408.66平方米,容积率1.07,建筑密度20.47%,绿化率27%;总建筑面积167632.6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52850.06平方米,建构筑占地面积29354.66平方米。

  现建设单位根据学校发展需求,申请对总平面图规划布局做如下调整(详附件):

  1.原图书馆南侧绿地增加3辆快充充电停车位,人防地下室停车位减少1辆。整体机动车停车位由251辆调整为253辆。

  2.人防地下室平面布置深化,总平出地面楼梯间及风井调整。

  调整后除机动车停车位外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均与原批总平面规划方案一致,调整内容符合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省市相关技术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要求。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该项目调整前后的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23日。公示地点: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新校区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审批科反映(联系电话:0591-22060065,地址: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邮编:350100)。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科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22981316,地址: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楼5层资规局法规科,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调整前后总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