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及综合实训楼、综合教学楼项目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核发的批前公示

来源: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26-03-24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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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开发建设的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实训楼、综合教学楼项目位于闽侯县荆溪镇。

  我局于2022年10月8日批复了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总平面规划方案,原批复总平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总用地面积356685.00平方米,实用地面积322870.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7725.7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6651.0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074.6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73289.04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4436.71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50003.25平方米,容积率0.85,建筑密度15.49%,绿地率31.8%,机动车停车位360辆,非机动车停车位4500辆。

  现建设单位因综合实训楼、综合教学楼项目的建设需要,拟对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详见附图):

  1.依据《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及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国用(2010)第00674号)对项目总用地面积与实用地面积进行调整;地形底图、各类规划控制线等根据最新地形及控规进行更新;相关经济技术指标对应调整;

  2.根据相关审批资料以及学校规划,夯实各单体经济技术指标;

  3.取消原总平规划建设项目1,其用地规划一栋综合实训楼,实训楼周边道路绿化同步调整;

  4.取消原总平药学综合楼,其用地规划一栋综合教学楼,教学楼周边道路绿化同步调整;

  5.培训楼、室内教学训练馆建筑及周边用地调整;

  6.取消学生宿舍H、体育场看台、实训教学楼B、工程中心实验室、屏障动物实验室,同步调整建筑周边用地;

  7.根据现行绿地面积计算规则,对原总平面景观绿地进行规整及优化;

  8.优化总平机动车、非机动车布局,并按规定配置充电设施;

  9.根据修测成果调整项目场地标高;

  10.现代健康教育实训教学楼及行政楼南侧广场依据最新实测图进行调整。

  调整后总平面规划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总用地面积338495.30平方米,实用地面积26618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4023.7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4401.5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9622.1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74640.17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9383.5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50007.03平方米,容积率1.03,建筑密度18.79%,绿地率30.00%,机动车停车位480辆,非机动车停车位6000辆。

  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调整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并申请核发综合实训楼、综合教学楼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规定、《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方案进行公示,以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4月7日,公示地点: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实训楼、综合教学楼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22060065、22982504,地址: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楼资规局,邮编:350100)

  附注: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