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欣博工艺品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研发楼、门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的批前公示

来源: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26-10-0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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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欣博工艺品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福州欣博工艺品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位于闽侯县鸿尾乡。我局于2019年5月29日批复了福州欣博工艺品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的总平面规划方案,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总用地面积22086.70平方米,容积率1.86,建筑密度46.00%,绿地率15.00%;总建筑面积39911.9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41041.91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0160.00平方米。

  为满足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调整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具体情况如下(详见附图):

  1.在综合楼东侧扩建研发楼;

  2.在厂区北侧主要出入口旁新规划一栋门卫楼;

  3.总平绿地、道路布局、停车配套等相应调整。

  调整后总平面规划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总用地面积22673.98平方米,容积率1.844,建筑密度45.96%,建筑系数45.96%,绿地率15.00%;总建筑面积40751.8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41817.63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0421.80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169辆,非机动车停车位419辆。

  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调整该项目的总平面规划方案,并办理研发楼、门卫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规定、《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的总平面规划方案进行公示,以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21日,公示地点:福州欣博工艺品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施(研发楼、门卫)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22060065、22982504,地址: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楼资规局,邮编:350100)

  附注: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调整前后总平面规划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