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情况
被抽检学校均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各校园《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负责人为学校校长或法人代表,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事项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致;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各类制度完善,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记录。
二、存在问题
部分学校食品留样及记录不规范,其中闽侯第六中学食堂留样记录不规范,未按实际填写弃样时间;祥谦中学食品留样不足125克,24、48小时留样观察记录未填写。祥谦中学食堂门禁未严格落实,厨房垃圾桶未加盖;闽侯第二中学第一食堂食品处理过程不够规范,未按标识区分使用清洗池。
三、工作建议
1.建议针对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如何规范操作进行加强培训,留样容器专用密闭,并经清洗消毒,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标注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等。每个品种的留样量不少于125g。并由专人管理留样食品、记录留样情况,按实际弃样日期进行填写。
2.建议加强食堂设施设备的管理,严格落实门禁制度,使用加盖分类垃圾桶,
3.建议对制作食品的设施设备及加工工具、容器等进行显著标识,并按标识区分使用。
闽侯县教育局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