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查事项
抽查事项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检查1项。
二、抽查对象
对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检查对象为福州辖区内的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民用爆炸用品、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以及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等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单位。
三、抽查频次、比例
随机抽查原则上每年一次,抽查工作应在11月底前完成,抽查比例应不低于40%。
对涉及安全的重点监管领域、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以及安全隐患中当地政府限期整改等情况的监管对象,可适当增加随机抽查次数。
四、检查组人员组成
检查组成员由本局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组成,按比例随机抽取,一般应不少于2人。
五、抽查结果公示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日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在在闽侯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上向社会公开,并将抽查结果信息录入“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全国防雷减灾管理等平台。
附件:1.闽侯县气象局2026年防雷安全监管对象名录
2.闽侯县气象局2026年执法人员库
3. 闽侯县气象局2026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福建省闽侯县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