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2〕45号
福州首邑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贵司关于申请审批五虎山郊野公园二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侯文投函〔2022〕3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五虎山郊野公园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五虎山郊野公园二期工程(项目编码:2109-350121-04-01-396834)
二、项目业主:福州首邑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祥谦镇
四、项目建设必要性:为完善五虎山郊野公园市政配套设施,提升整体景观效果,满足后期公园整体运营,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用地红线初步预选址面积为279.06亩,主要分为综合服务区、阳光休闲区、户外体验区、湖心文化区和欢乐农场区,主要建设游客服务中心、旅游服务配套用房、食堂、管理用房以及道路、桥梁、广场、停车场、景观绿化、管网等配套设施,(其中市政桥梁长65.54米,宽10米;市政道路长174.23米,宽10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573.0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084.0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18.84万元,基本预备费170.15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县财政拨付。
七、节能审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157.55吨标准煤(等价值)。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经祥谦镇人民政府审查,详见《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项目业主单位在建设与运行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落实好预防和化解社会风险的各项措施。
九、建设工期:19个月。
十、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根据行业审查意见,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概算总投资超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估算总投资10%以上的,或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必须重新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