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2〕155号
闽侯县卫生健康局:
贵局关于申请审批闽侯县乡镇卫生院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侯卫综〔2022〕18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闽侯县乡镇卫生院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闽侯县乡镇卫生院提升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211-350121-04-01-525820)
二、项目业主:闽侯县卫生健康局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祥谦镇、南通镇、荆溪镇、小箬乡
四、项目建设必要性:为满足闽侯县及周边地区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促进乡镇医院标准化建设,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6121平方米,包括闽侯县祥谦镇中心卫生院改扩建、南通卫生院新院职工周转宿舍楼、荆溪镇卫生院新院、小箬乡卫生院公共卫生楼和职工周转宿舍楼及附属配套设施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30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0943.41万元,工程其他费用10008.97万元,基本预备费2047.62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
七、节能审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595.35吨标准煤(等价值)。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经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荆溪镇人民政府、南通镇人民政府及小箬乡人民政府审查,详见《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项目业主单位在建设与运行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落实好预防和化解社会风险的各项措施。
九、建设工期:36个月。
十、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根据行业审查意见,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概算总投资超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估算总投资10%以上的,或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必须重新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