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3-04-27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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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发改审批〔2023〕44号

 

闽侯县公安局:

  贵局关于申请审批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侯公函〔2023〕53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项目编码:2208-350121-04-01-321865)

  二、项目业主:闽侯县公安局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竹岐乡

  四、项目建设必要性:为顺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力推动执法规范化提档升级,夯实公安机关基层基础硬件,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在看守所综合楼和拘留所综合楼之间空地加盖一栋两层建筑作为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总建筑面积2960.67平方米。其中:一层主要包含人身检查区、信息采集区、候问区、询讯问区、速裁中心+行政听证、五项检查区等;二层主要包含案件管理中心办公区、指挥室、会议室、备勤区等。

  主要建设内容:主体结构建筑、部分加固改造、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466.9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16.54万元、基本预备费116.50万元,建安费用最终以县财审中心审核为准,项目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列入2023年公安局财政预算。

  七、节能审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38.61吨标准煤(当量值)。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经闽侯县竹岐乡人民政府审查,详见《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项目业主单位在建设与运行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落实好预防和化解社会风险的各项措施。

  九、建设工期:12个月。

  十、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根据行业审查意见,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概算总投资超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估算总投资10%以上的,或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必须重新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