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3〕53号
福州东南汽车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贵司关于申请审批东台溪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榕投发函〔2023〕4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东台溪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台溪整治工程(项目编码: 2304-350121-04-01-133898)
二、项目业主:福州东南汽车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青口镇
四、项目建设必要性:该项目建设有利于完善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带动片区开发利用,提高招商引资吸引力,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对东台溪南侧支流竹兰厝溪河道进行改线,改线段河道与规划建设的东台大道平行布置,整治河道总长度为 1.03 千米,其中桩号 ZLO+000.0-ZLO+672.2 段堤防右岸侧采用路堤结合的形式布置断面,河道在桩号 ZL1+025.8 位置处接入现状竹兰厝溪河道。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1405.32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拨付。
七、建设工期:4个月。
八、原侯发改审批〔2021〕78号文件作废。
请项目业主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专此函复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