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南通镇商贸大道(二期)K0+680—K0+954 路面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4-01-19 16:00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侯发改审批〔2024〕3号

 

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贵镇关于申请审批南通镇商贸大道(二期)K0+680—K0+954路面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通政〔2024〕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南通镇商贸大道(二期)K0+680—K0+954路面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镇商贸大道(二期)K0+680—K0+954路面工程(项目编码:2306-350121-04-01-536530)

  二、项目业主: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南通镇

  四、项目建设必要性:为完善基础配套,确保群众通行安全,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工程北起规划路,南至规划民通路,工程范围为南通镇商贸大道(二期)K0+680-K0+954,道路长度274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40米。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759.7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74.8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0万元,基本预备费14.9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经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审查,详见《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项目业主单位在建设与运行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落实好预防和化解社会风险的各项措施。

  八、建设工期:3个月。

  九、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根据行业审查意见,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概算总投资超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估算总投资10%以上的,或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必须重新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