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117县道南通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4-03-06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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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发改审批〔2024〕18号

 

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贵镇关于审批117县道南通项目建议书的函(通政〔2024〕53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117县道南通项目建议书。现将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117县道南通(项目编码:2402-350121-04-01-245365)

  二、项目业主: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南通镇

  四、项目建设必要性:为进一步健全南通农业基础设施,提升片区农业生产能力,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起点于通州桥,终点至苏坂桥,道路长度2.7km。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约2000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业主多渠道筹措,并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七、建设工期:36个月。

  请项目业主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专此函复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