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4〕46号
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贵镇关于审批辅翼村宫前排水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祥政函〔2024〕5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辅翼村宫前排水渠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辅翼村宫前排水渠工程(项目编码: 2404-350121-04-01-734381)
二、项目业主: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祥谦镇
四、项目建设必要性:为确保安全度汛,保障辅翼村区域防洪排涝安全,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排水渠总长为237米,新建DN800II级钢筋混土管长8米,DN1500II级钢筋混凝土管长229米、矩形三通雨水检查井5座、沉砂池1座、水渠清淤面214平方米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约67.77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七、建设工期:6个月。
请项目业主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专此函复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