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项目选址于闽侯县上街镇,选址面积为1872800平方米。
该项目原平面规划调整方案于2019年10月经我局审查通过,原规划总体经济技术指标为:容积率0.77,建筑密度17.28%,绿化覆盖率36%,总建筑面积142171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363056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5866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306050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2624辆,非机动车停车位28085辆。
原规划河东南区经济技术指标为:容积率0.74,建筑密度18.14%,绿地率35%,总建筑面积77421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72333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5088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76850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1974辆,非机动车停车位4544辆。
原规划河东北区经济技术指标为:容积率1.09,建筑密度19.08%,绿化覆盖率37%,总建筑面积41940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414826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458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72900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359辆,非机动车停车位21601辆。
原规划协和学院经济技术指标为:容积率0.54,建筑密度13.59%,绿化覆盖率39.28%,总建筑面积228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249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56300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291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940辆。
现福建师范大学向我局申请对总平面及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调整,主要调整内容为:
1、原实验幼儿园名称变更为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协和幼儿园,并对其建筑外轮廓进行调整,建筑层数由4层变更为3层,建筑高度由20米变更为14.9米;
2、对已建动物实验楼进行扩建,扩建部分建筑层数2层,建筑高度8.3米;
3、对12#学生公寓、13#学生公寓建筑外轮廓进行微调,建筑层数均由6.5层调整为7层,建筑高度均由23.9米调整为27米。
该项目调整后总体经济技术指标为:容积率0.77,建筑密度17.37%,绿化覆盖率36%,总建筑面积142542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363741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6168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307615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2624辆,非机动车停车位28085辆。
调整后河东南区经济技术指标为:容积率0.74,建筑密度18.14%,绿地率35%,总建筑面积77626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72333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5293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76850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1974辆,非机动车停车位4544辆。
调整后河东北区经济技术指标为:容积率1.09,建筑密度19.08%,绿化覆盖率37%,总建筑面积42000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415426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458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72900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359辆,非机动车停车位21601辆。
调整后协和学院经济技术指标为:容积率0.54,建筑密度13.97%,绿化覆盖率39.28%,总建筑面积22915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24985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417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57865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291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940辆。
该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于2020年12月经县政府会审通过。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的总平面进行公示,以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至2021年1月4日。公示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栋5-6层,邮编:350100。
附件:调整前后总平面图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