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08124-3000-2022-00005 | 文号 | 侯文体旅〔2022〕50号 |
发布机构 | 闽侯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生成日期 | 2022-05-27 |
标题 | 关于举办闽侯县第十四届少儿故事大王比赛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举办闽侯县第十四届少儿故事大王比赛 |
索 引 号 | FZ08124-3000-2022-00005 | ||
文号 | 侯文体旅〔2022〕50号 | ||
发布机构 | 闽侯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
生成日期 | 2022-05-27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举办闽侯县第十四届少儿故事大王比赛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举办闽侯县第十四届少儿故事大王比赛 |
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提高少年儿童的语言表达能力,培养和发现少年儿童艺术才华,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拟举办闽侯县第十四届少儿故事大王比赛,现将具体方案制定如下:
一、活动名称
闽侯县第十四届少儿故事大王比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闽侯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闽侯县文化馆
协办单位: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分馆
三、组别设置
比赛分为讲故事组、小品组:
1.讲故事组:幼儿组、小学低年级组(1—3年级)、小学高年级组(4—6年级)。
2.小品不分组。
四、赛程安排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6月13日下午下班前
比赛时间:2022年6月18日(星期六)上午8:30
比赛地点:闽侯县文化馆二楼小剧场
五、参赛细则
(一)选送名额
1.讲故事组:幼儿组5名、小学低年级组3名、小学高年级组3名。
2.小品组:1名。
(二)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应符合公共道德标准,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较好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故事题材内容健康活泼,富有童趣,短小精悍,有故事情节。表演形式需突出口语表达,应区别于朗诵、演讲、曲艺等表现形式。
2.本届比赛倡导作品创新,原创作品需注明其原创,并附上故事剧本。创作题材围绕“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福”文化等传统文化主题,以及爱党、爱民、爱学习、讲文明与公德、家风家训等正能量题材,所有原创作品均可加0.05分。决赛若出现版权纠纷和侵权行为,责任自负,并取消参赛资格及奖项。
3.参赛作品必须是未获得市级奖项的作品,其中原创作品必须是上届“少儿故事大王比赛”以后创作的作品。
4.讲故事时间:幼儿组不超过2分钟,小学组不超过3分钟。小品表演人数3—5人,不得超过5人,表演时间不超过10分钟。超时者均将扣0.03分;讲故事比赛表演过程中不得使用背景音乐,小品表演过程中可以使用背景音乐。
5.报名表发送邮箱:1018998631@qq.com。参加比赛的参赛作品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改作品相关信息;每个参赛作品的指导老师不得超过两名,报名截止后不得增加或更换指导老师。
六、奖项设置
各组别分别设金银铜奖及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名(奖项设置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进行调整)。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老师 联系电话:0591-62091898
附件:闽侯县第十四届少儿故事大王比赛报名表
闽侯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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