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10月16日—2021年10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1-11-01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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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10月16日—2021年10月31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1月01日-2021年11月0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22060121

  传  真:0591-22060121

  通讯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350100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文号

审批时间

1

福州客耐思家居饰品有限公司工艺品生产项目

侯环评〔2021〕143号

2021/10/19

2

福州源恒鑫食品有限公司米粉生产加工项目

侯环评〔2021〕144号

2021/10/19

3

闽侯县祥谦金泰不锈钢加工场不锈钢制品生产加工项目

侯环评〔2021〕145号

2021/10/26

4

福州盛博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10万件铁木工艺品项目

侯环评〔2021〕146号

2021/10/26

5

福州聚仁汇家居用品有限公司铁木制工艺品生产项目

侯环评〔2021〕147号

2021/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