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因人事调整,经研究镇三套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方案如下:
党委书记吴光华:主持镇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镇长陈斌: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人大主席叶鑫: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统筹协调重点办(含小城镇建设指挥部项目)项目招标、落地开发、安置房建设及所分管事务环保、安全等工作。
分管部门:人大办、重点办(含小城镇建设指挥部)、经济发展办。
联系县直部门(单位):县人大、县发改局(县重点办)、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林光清:统筹协调党建、组织、宣传、武装、精神文明建设、党群服务中心、深化改革、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分管党务公开、共青团、机关事务、社会工作、统战、侨联、民族宗教、计生协会、妇联、绩效考评、效能督查、智慧办(12345)、工会及所分管事务环保、安全等工作。以及镇主要领导交办的重点任务。
分管部门:机关、计生协会、智慧办(12345)、妇联、侨联、工会、党建办、团委。
联系县直部门(单位):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效能办、社工部、统战部、台办、侨联、民宗局、深改办、外事办、计生协会、智慧闽侯管理服务中心、工商联、总工会、妇联、组织部、老干局、团县委、县委党校(行政学院)等。
党委副书记(挂职)师仪:协助王若承委员分管宣传等工作。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吴良首:分管纪检、监察、效能督查、从严治党、党委中心督导、小微权力监督等工作。
分管部门:纪委。
联系县直部门(单位):纪委监委、巡察办等
党委委员、副镇长杨佑庚:分管财政、国资管理(含政府采购)、审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地震、抗灾救灾、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及所分管事务环保、安全等工作。
分管部门:财政所、国资管理小组、应急办(含安办)、水利站(防汛抗旱)、国土所(森林防灭火)。
联系县直部门(单位):财政局、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审计局、建投公司、水利局(防汛抗旱)、防震减灾中心等。
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程心阳:分管信访维稳、综治社会管理、交通(含各类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安全、地铁、铁路、消防及所分管事务环保、安全等工作。
分管部门:综治办、公路站、道安办。
联系县直部门(单位):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信访局、县消防大队、司法局、交通局、地铁办、铁路部门、交投公司等。
党委宣传委员王若承:分管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文体、广播电视、科技、科协、教育、旅游、中心组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及所分管事务环保、安全等工作。
分管部门:文化服务中心、科协。
联系县直部门(单位):宣传部、教育局、进修校、文明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科协、广电、电视台、乡音社、史志办、文联、社科联、产投公司等。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何世雄:分管环保、武装、民兵预备役、退役军人、双拥支前及所分管事务环保、安全等工作。
分管部门:环保站、武装部、退役军人服务站
联系县直部门(单位):生态环境局、武装部、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办、支前办等。
党委委员(挂职)张辉:负责镇主要领导交办的重点任务。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温国梁:分管派出所有关工作。
分管部门:派出所。
联系县直部门(单位):公安局。
副镇长洪艺凡:分管党政办、政务公开、保密、档案管理、农业农村(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乡村振兴、扶贫、畜牧、经管、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及所分管事务环保、安全等工作。
分管部门:党政办、农业服务中心、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
联系县直部门(单位):县委办、政府办、档案局、保密局、农业农村局、县振兴—乡村集团等。
副镇长林浩:分管水利、市政、园林建设、环卫、整洁闽侯、护河爱水、砂石管理及所分管事务环保、安全等工作。协助杨佑庚常务分管防汛抗旱、地震、抗灾救灾等相关工作。
分管部门:河长办、环卫所、砂石办、市政服务中心、水利站。
联系县直部门(单位):水利局、市政园林中心、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卫一体化事务)、住建局(污水治理事务)等。
副镇长叶秀云:分管统计、工业和信息化、外经外贸、利用外资、内资、招商引资、经济指标、市场监督管理、税务、金融风险防控、专项债申报及所分管事务环保、安全等工作。
分管部门:企业服务中心(含食安办)、市场监督管理所、重点办(专项债申报事务)、供电所。
联系县直部门(单位):工信局、商务局、统计局、发改局、调查队、招商办、市场监督管理局(含知识产权局)、外贸公司、供销社、贸促会、工业联合社、石油公司、烟草局、邮政局、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网络公司、税务局、银行及其他金融单位、各金融机构等。
人大副主席陈晓虹:分管社会能力保障、养老保险(含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人大日常工作及所分管事务环保、安全等工作。
分管部门:人大办、劳动保障所。
联系县直部门(单位):县人大、人社局等。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王道先:分管党群服务中心、土地建设、拆迁认定、国土空间规划、林业、物业及所分管事务环保、安全等工作。
分管部门: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国土所(含林业站)、党群服务中心、镇振兴—乡村公司。
联系县直部门(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含林业局)、住建局、土储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局(土地报批与土地整理事务)、县振兴—乡村集团等。
综合技术保障中心主任江作远:挂职延平。
城镇发展服务中心主任潘祖勇:分管民政、残联、卫健、计生、爱国卫生、“小团队、细网格”社会治理、关工委、老体协、老龄委、退管办及所分管事务环保、安全等工作。
分管部门:社会事务办(含计生办)、残联、退管办、镇卫生院。
联系县直部门(单位):民政局(含老区办、老龄委)、卫健委、医保局、关工委、爱卫办等。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张振:分管综合执法、城管、渣土审批及运输监管、“两违”整治、市场监督管理(执法事务)、保安及所分管事务环保、安全等工作。协助叶鑫主席分管安置房建设相关工作。
分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城管中队、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事务)。
联系县直部门(单位):住建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事务)。
党委三级调研员林煌:负责筹备镇教育基金会相关工作,以及镇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重点任务。
党委一级主任科员邹勤:协助林光清副书记分管工会相关工作。
分管部门:工会。
联系县直部门(单位):总工会。
党委一级主任科员程传东:协助程心阳委员分管信访维稳相关工作。
党委三级主任科员黄敬文:分管慈善救济及所分管事务环保、安全等工作。
分管部门:镇红十字会、县慈善总会荆溪工作站。
联系县直部门(单位):县红十字会、县慈善总会。
司法所所长陈秀清:具体负责司法、法律事务、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工作。
分管部门:司法所。
联系县直部门(单位):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