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悦江尊品二期项目总平面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拟调整的公示

来源: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26-01-26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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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融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悦江尊品二期项目位于闽侯县荆溪镇。

  我局于2025年9月30日核发了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350121202GG0109514号),该项目原批总平面规划方案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总征地地面积18029.00平方米,实际用地面积:15291.00平方米,公共绿地面积:273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830.0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2111.1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8718.9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3127.98平方米,容积率2.10,建筑密度20.46%,绿地率35.00%,机动车停车位248辆,非机动车停车位307辆。

  建设单位于2025年9月30日办理了该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目前地下室、2#、5#楼主体结构正在施工。

  现建设单位为优化提升项目品质,向我局申请对该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调整,主要调整内容如下(详附件):

  1.调整5#楼空中花园进深;

  2.调整P1#楼标高,优化门卫收发室立面造型;

  3.将1#、2#、3#、5#、6#首层外立面材料调整为干挂石材,沿街商业增加干挂石材;

  4.优化1#、2#、3#、5#、6#标准层竖向线条造型;

  5.优化1#、2#、3#、5#、6#屋架造型;

  6.优化2#、3#楼栋单元门厅造型。

  调整后总平面规划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总计容由原来32111.10平方米调整为32110.42㎡(减少0.68),总建筑面积由50830.04平方米调整为50632.96平方米(减少197.08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由41608.03平方米调整为41410.95平方米(减少197.08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由18718.94平方米调整为18522.54平方米(减少196.40平方米),空中花园及公共绿化平台建筑面积由7362.72平方米调整为7166.32平方米(减少196.40平方米)。其余指标均未变化。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相关内容进行公示,以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6日,公示地点:福州日报、悦江尊品二期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审批科反映(联系电话:0591-22060065,地址: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邮编:350100)。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科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22981316,地址:闽侯县商务滨江中心C楼4层资规局法规科,邮编:350100)。


  (此件主动公开)